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研究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教研究课题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独立进行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其中:
1.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课题申请人职称级别不限;
2.作为课题主持人每人限申报1项,作为课题组成员每人限参加2项,已承担学校高教研究课题的,须在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新课题;
3.课题负责人近三年在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中存在学术不端被终止撤项或结题验收不合格被终止撤项的不得申报。
二、立项管理
1.立项数量。高等教育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立项不超过5项、一般课题立项不超过10项。
2.选题要求。重点课题须在《宿迁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中选取。一般课题除根据《选题指南》外,也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自选方向,所研究内容应属高等教育领域。
3.课题论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应用导向,注重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强调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政策建议应契合学校发展现实,具有创新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资助标准。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
5.注意事项。已获得学校或省级及以上资助的哲社、教改、思政、党建等专项课题,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题目再次申报。
三、结题要求
(一)研究时限
一般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重点课题可在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二)研究成果
1.调研报告。完成1篇数据准确、内容翔实、论证充分的调研报告,提出解决学校所面临的相关实际问题的可行性建议。
2.其他成果。重点课题主持人须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一般课题主持人须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论文等研究成果关键词、内容须与课题高度相关,并标注宿迁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项目号,如获批省级课题立项可以标注省级课题项目号。
四、材料报送
1.课题申报人填写《宿迁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送交所在部门(单位)审核汇总。
2.各部门(单位)应对课题进行初评并在申报表签署意见,同时填写《宿迁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个人申报书及部门汇总表)经部门(单位)统一汇总后,纸质材料报送至高教研究室(行政楼506室),电子稿(命名方式:部门+姓名+课题名称)发送至邮箱:fzyj@squ.edu.cn。
3.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联系人:陈诺,张丽娜 联系电话:81669
附件:
1.宿迁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宿迁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3.宿迁学院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室)
2025年6月30日